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铁 H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15-035
A股代码:601390 H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2015-03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7.65元/股调整为7.57元/股。
2、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56,86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58,520万股。
2015年3月31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7.6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6,862万股,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2015年5月1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99,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61,392,200.0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5年6月4日,公司在A股市场发布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9日,A股除息日:2015年6月10日,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10日。
目前,公司2014年度A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2月11日),发行底价为7.65元/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按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078元(含税),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7.5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7.65元/股-0.078元/股=7.572元/股,四舍五入后为7.57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6,862万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58,520万股(四舍五入后取整)。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156,862万股×7.65元/股÷7.57元/股=158,52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