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自2015年6月16日起,开通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1、份额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华宝中证1000份额(场内简称“1000分级”,基金代码:162413)与华宝中证1000A份额(场内简称“1000A”,基金代码:150263)、华宝中证1000B份额(场内简称“1000B”,基金代码:150264)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场内份额的分拆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在场内持有的每2份华宝中证1000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华宝中证1000A份额与1份华宝中证1000B份额的行为。
(2)场内份额的合并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华宝中证1000A份额与1份华宝中证1000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场内华宝中证1000份额的行为。
2、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5年6月16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3、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内(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可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4、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方式进行申请。
(2)投资者申请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宝中证1000A与华宝中证1000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宝中证1000份额。
(3)申请进行分拆的华宝中证10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必须为偶数。
(4)申请进行合并的华宝中证1000A份额与华宝中证1000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为整数且相等。
(5)华宝中证1000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华宝中证1000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6)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7)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8)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5、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受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6、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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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宝中证1000份额在场内、场外均可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但华宝中证1000A份额、华宝中证1000B份额只可在场内进行交易,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华宝中证1000A份额与华宝中证1000B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华宝中证1000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e网金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申购华宝中证1000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华宝中证1000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时,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表如下,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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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华宝中证1000份额赎回。本基金华宝中证1000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华宝中证1000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外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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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一年按365日计算
本基金场内的赎回费率为0.5%。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华宝兴业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易宝支付、天天盈账户和支付宝账户)及官方微信。
代销机构: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代销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5)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的公告及网站。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及官方微信。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2)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及官方微信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6.1.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 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1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2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2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http://www.dwzq.com.cn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6.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7.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6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自2015年6月16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华宝中证1000份额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5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6月11日起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基金代码:001118)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6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春兴精工”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春兴精工(股票代码:002547)”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相关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春兴精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与该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关于华宝中证10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华宝中证1000A份额(场内简称:1000A,基金代码:150263)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发生份额折算(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期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
由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2.25%,因此华宝中证1000A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期间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6.25%(=2.25%+4%)。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