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的第六次提示公告
根据《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国金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6月11日,国金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金沪深300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国金沪深3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国金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A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国金沪深300A份额的资产净值及其新增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国金沪深300A份额与新增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国金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国金沪深300A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
二、本基金之国金沪深300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份额数相等;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资产净值及其新增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国金沪深300B份额与新增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国金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国金沪深300B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国金沪深300份额。
三、国金沪深300A份额、国金沪深300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国金沪深300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五、其他重要提示:
1、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国金沪深300A份额与国金沪深3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国金沪深300份额的申购、赎回相关等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关于调整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将本公司旗下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20)的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国金上证50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国金上证50份额的上限、下限进行限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直销中心柜台
最低认购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2日起,将本公司旗下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34)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认购金额不变,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