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2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1日15:00。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杨德祥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8名,代表公司股份206,468,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0%。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人数共5名,代表股份185,927,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7%。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共43名,代表股份20,541,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涛、龚道平、杨德祥、刘志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1.02选举龚道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1.03选举杨德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1.04选举刘志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邓明然、茅宁、马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2.01选举邓明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2.02选举茅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2.03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929,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龚圣华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毛永德、李晓晨两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0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7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反对92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
该议案有效票数25,452,823股,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票数206,468,797股,表决情况:同意205,543,5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925,21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27,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反对9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壮、唐凡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28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5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7票。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董事会换届后的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产出了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即公司治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涛
成 员:刘志伟、龚道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即公司风险与内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茅宁
成 员:邓明然、刘志伟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勇
成 员:邓明然、杨德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邓明然
成 员:茅宁、王涛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王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嘉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王涛、李嘉华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德祥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楼小云为公司总船长;聘任刘志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聘任李嘉华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涛为总经理、聘任李嘉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德祥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楼小云为公司总船长;聘任刘志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聘任李嘉华为公司总经济师。以上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王涛、杨德祥、楼小云、刘志伟、李嘉华的简历和在上市公司履职经历,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本次高管人员聘任。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程志胜(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附件:简历
王涛,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籍贯湖北武汉,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至1985年11月,长航武汉分局拖一处三副;1985年11月至2002年3月,历任武汉公司调度处调度员、作业计划科副科长、副处长,商务处处长;武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运输部部长(货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武汉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输部部长(货运公司总经理),武汉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长航集团货运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长航凤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2011年元月,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长航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董事。2010年6月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党委委员。2011年元月至2011年10月,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0月14日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7月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2013年11月26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德祥,男, 1959年3月2日出生,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80年9月任武汉长江轮船公司舵工、企研室研究员;1992年4月任武汉长江轮船公总经办副主任、主任;1997年9月任武汉长江轮船公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00年3月任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党委书记;2002年1月任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长航货运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今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德祥先生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楼小云,男,1961年1月6 日出生,1983年7月武汉河运专科学校船舶驾驶专业大专毕业,2005年1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经济贸易本科毕业。2002年12月获甲类船舶高级船长资格证书。1983年7月1 日至1995年5月在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参加工作任水手、三副、船长;1995年6月任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华泰海运公司副经理;1996年6月上海长江轮船公司海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5月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安全总监兼副总船长;2002年3月任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总船长;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长航货运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船长。楼小云先生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志伟,男,1959年7月1日出生,1988年6月中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专毕业,1983年8月至1997年5月历任武汉长江轮船公司财务处科员、科长、副处长;1997年6月至2000年11月任武汉轮船公司长江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0年5月至2002年3月,任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2年4月至2006年6月任长航货运总公司副总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4年12月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刘志伟先生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嘉华,男,汉族,湖南新宁人,1974年2月26日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注册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武汉长江轮船公司荆汉运输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处处长、证券与投资处处长、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济师。李嘉华先生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志胜,男,1976年10月7日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主任。现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审计部经理、风控部经理,2012年6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29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5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本次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由监事毛永德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毛永德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