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曾凡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李文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90,531,628.9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53,162.9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5,768,216.71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3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477,291,325.68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67万元及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3万元(对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公司给予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税前)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公司给予监事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税前)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张会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5-02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5年6月1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文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曾凡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经表决,同意增补卢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表决,同意增补林柳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表决,同意增补卢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卢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逐个表决,同意增补卢永华先生、林柳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逐个表决,同意增补卢永华先生、林柳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因任期届满离职,叶少琴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努力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