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出售股份的通知,其于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分别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00万股和1,258万股,成交均价分别为25.80元/股和25.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850.30万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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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金香女士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47)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2.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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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0,355,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将督促牟金香女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股票代码:002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牟金香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邮政编码:318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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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牟金香
(二)性别:女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牟金香女士为联化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任联化科技董事长。
牟金香女士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除持有联化科技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增加或减持联化科技的股票。并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同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牟金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持有的联化科技股票、因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和第三次行权事项,以及完成201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导致其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525,235,815股,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89,957,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17%。
2014年3月,公司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事项,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96,400份,公司总股本增至533,332,215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189,957,203股不变,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6.17%下降至35.62%。
201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相应增加为284,935,805股,所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4年10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16,227,000份,公司总股本增至816,225,322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284,935,805股不变,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62%下降至34.91%。
2014年11月,公司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事项(董事及高管人员),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4,000份,公司总股本增至817,629,322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284,935,805股不变,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4.91%下降至34.85%。
2015年1月,公司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事项,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589,000份,公司总股本增至835,218,322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284,935,805股不变,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4.85%下降至34.12%。
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1日,牟金香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58万股。截止2015年6月11日下午收盘,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0,355,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46,653,952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牟金香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联化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化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牟金香
签署日期:2015年6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牟金香女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化科技证券部。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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