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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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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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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2015-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湖北广电(000665)于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6月1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养老金账户通过直销中心认购

      旗下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养老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认购旗下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4折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养老金账户范围

      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001403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上述基金的养老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4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账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的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办理账户认证手续

      养老金账户的管理人可通过柜面办理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同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该账户为养老金账户的相关材料(如年金/养老金确认函、社保组合确认函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