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5-055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1日,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股东褚淑霞通知,该股东于2015年6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465,277股限售流通股以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广发恒融34号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0日,购回期限为36个月。
截至目前,褚淑霞持有限售流通股97,326,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累计质押股份数70,56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5-056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构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26,410,256股。
2、发行价格:39.00元/股。
3、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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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计上市流通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5、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6、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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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西南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西南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西南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等资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配套融资四项交易组成,其中,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三项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其他各项内容均应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已经实施完毕的部分应当无条件恢复原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为配套融资的前提和实施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实施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的实施。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重大资产置换
西南药业以其截至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经评估的全部资产、负债扣除截至该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对应的等值现金11,284.09万元之后的剩余部分,与奥瑞德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左洪波持有的以截至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经评估的奥瑞德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西南药业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全部资产、负债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进行了评估,西南药业净资产评估值为54,080.82万元,扣除截至基准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对应的等值现金11,284.09万元之后,置出资产作价42,796.73万元。
奥瑞德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全部权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评估,奥瑞德100.00%股权评估值为376,633.81万元,注入资产作价376,633.81万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奥瑞德100.00%股权作价经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西南药业向奥瑞德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西南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42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并经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格已经西南药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为奥瑞德100.00%股权,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376,633.81万元。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置出资产和注入资产置换后的差额为333,837.08万元。
根据西南药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西南药业向奥瑞德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西南药业A股股票交易均价并经除息调整后的价格,即7.42元/股,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为449,915,173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新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西南药业再次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根据西南药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及西南药业于2015年4月15日公开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西南药业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290,146,2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9.16万元,利润分配已于2015年4月21日实施完毕。由于定价基准日后西南药业再次发生现金分红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7.42元/股调整为7.41元/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449,915,173股调整为450,522,346股,调整后西南药业向奥瑞德各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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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西南药业将拥有奥瑞德100%的股份,奥瑞德成为西南药业全资子公司。
3、股份转让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左洪波以其经置换获得的全部置出资产价值42,796.73万元和现金41,300.00万元作为对价受让太极集团所持有的西南药业29.99%的股权,即87,014,875股。
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西南药业计划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0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所募集资金用于奥瑞德“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和秋冠光电“蓝宝石窗口片基地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西南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并经除息调整后的价格,即7.42元/股。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上述发行价格计算,西南药业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3,881.40万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新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西南药业再次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由于西南药业于定价基准日后发生现金分红事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由原来的7.42元/股调整为7.41元/股,故本次交易向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亦应相应调整,且由西南药业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西南药业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年8月11日,西南药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4年9月2日,西南药业2014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职工安置方案;
2014年9月4日,西南药业与左洪波等45名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西南药业的控股股东太极集团与左洪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西南药业与左洪波、褚淑霞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4年9月5日,西南药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4年9月23日,西南药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5年1月23日,西南药业与左洪波等45名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西南药业与奥瑞德相关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5年1月25日,西南药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对本次重组的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
2、太极集团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年8月11日,太极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西南药业本次重组事宜;
2014年9月5日,根据本次重组置出资产和注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太极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等,就太极集团转让标的股份事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审议;
2014年9月22日,太极集团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
2015年1月25日,太极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同意对西南药业本次重组方案进行部分调整;
3、奥瑞德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年8月11日,奥瑞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南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奥瑞德与西南药业进行本次重组;
2014年9月23日,奥瑞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南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奥瑞德与西南药业进行本次重组,并同意在本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奥瑞德的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奥瑞德的全体股东同意放弃各自就其他股东以持有的变更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认购西南药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5年1月24日,奥瑞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部分调整;
2015年4月20日,奥瑞德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向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暨公司类型、名称变更的议案》,同意奥瑞德全体股东奥瑞德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西南药业;股权转让后,奥瑞德公司类型变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4、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年7月25日,哈工大实业总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工信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且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奥瑞德股权尚需取得财政部批准;
2014年7月30日,上海泓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7月28日,江苏高投成长价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7月30日,上海祥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1日,苏州松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5日,瑞盈价值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3日,神华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5日,瑞盈精选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5日,东达天智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8月3日,上海精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精致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7月31日,中小企业(天津)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2014年7月28日,江苏高投创新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决定,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
除上述机构股东外,奥瑞德全体自然人股东已分别于2014年8月11日、2014年9月4日与相关方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奥瑞德股权。左洪波、褚淑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已于2014年9月4日与西南药业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5、其他有关单位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2014年8月19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具“校国资发[2014]38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同意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相关事宜的决定》,同意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并同意西南药业向哈工大实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哈工大实业总公司持有的奥瑞德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工信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奥瑞德的评估值为依据,且西南药业向哈工大实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奥瑞德股权事宜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014年8月20日,工信部出具“工信财201406”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中联评报字[2014]第724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14年8月29日,涪陵区国资委向太极有限出具“涪国资发[2014]234号”《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对“天兴评报字[2014]第0662号”《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予以核准;
2014年9月5日,太极有限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对西南药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对象为奥瑞德,西南药业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2014年9月22日,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出具“财资便函[2014]2号”《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哈工大实业总公司与西南药业的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1月5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向太极集团下发“商反垄初审函[2014]第186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务部反垄断局经初步审查,决定对西南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2014年12月10日,财政部出具“财资函[2014]31号”《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与上市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函》,同意哈工大实业总公司与西南药业的资产重组方案;
2015年1月20日,工信部出具“工信财201501”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之目的而对注入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而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28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15年1月21日,工信部出具“工信部财函[2015]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批复》,同意哈工大实业总公司与西南药业的资产重组方案;
2015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612号”《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对西南药业本次重组事项予以核准。
(三)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26,410,256股。
5、发行价格:39.0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最终发行价格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8月11日),其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7.41元/股(经除息调整后),即本次发行价格定为不低于7.41元/股。
6、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根据2015年5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384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9,984元。保荐承销费用共计1,9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999,984元。本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大尺寸蓝宝石材料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和“蓝宝石窗口片基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7、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验资账户,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8、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本次向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获配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验资情况
2015年5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384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29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9,984.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999,984.00元(大写:拾亿壹仟零玖拾玖万玖千玖百捌拾肆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26,410,256.00元(大写:贰仟陆百肆拾壹万贰佰伍拾陆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84,589,728.00元(大写:玖亿捌仟肆佰伍拾捌万玖千柒百贰拾捌元)。
(五)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截止到2015年6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六)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七)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法律顾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报告中认为:“西南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在其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的见证法律意见书中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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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370室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15,384,615股
锁定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333,333股
锁定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743,589股
锁定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3,846,153股
锁定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44-8室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股数:102,566股
锁定期安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5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740,668,644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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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完登记,公司总股本为767,078,90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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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组交易结构,左洪波以其经置换获得的全部置出资产价值42,796.73万元和现金41,300.00万元作为对价受让太极集团所持有的西南药业29.99%的股权,即87,014,875股,该部分股权已于2015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
四、本次发行申购与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40,668,64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67,078,9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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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申购与配售情况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本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本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得到有力保障。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会对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本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其他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是上述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优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更为顺利地实施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并增加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构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发行人不会因此产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六、本次发行申购与配售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电话:(0755)25869000
传真:(0755)25969800
经办人:赵立新、钱丽燕、李春、王悦来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12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人:孙林、熊洁
(三)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梁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电话:010-58350516
传真:010-52307480
经办人:于建永、陈伟
七、备查文件目录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西南药业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报告书;
2、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
4、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重要文件。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