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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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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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式运作,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18个月封闭运作,期间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本基金的开放期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5-20个工作日,其中,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仅开放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其余工作日仅开放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长和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将基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