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暂不参与投资建设江津珞璜港作业区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关于拟投资建设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的告知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加快长江上游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精神,港务物流集团作为重庆市政府在辖区范围内港口项目的投资、建设、招商引资、经营管理平台,拟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规划要求投资建设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总投资预计274,362.31万元,工程占地约922亩,拟建设5000吨级泊位5个(其中:散货进口泊位1个、散货出口泊位2个、多用途泊位2个)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为1125万吨。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项目拟采取“一次规划、一次征地、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规划和投资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015年至2017年)投资约12.5亿元,主要按照港区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500万吨的规模实施;二期工程投资约14.9亿元,将根据土地征用情况及货运量发展情况有序推进,整个港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125万吨。
因港务物流集团在我公司2009--2010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在中国境内将不再新增直接或间接与我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未来出现与我公司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将优先把该业务转让或托管给我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此,港务物流集团将上述拟投资建设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事宜函告我公司,就我公司是否参与该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征求意见。若我公司不参与江津珞璜作业区的投资建设,港务物流集团愿意再次就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做出如下承诺:“待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建成投产后,本公司将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资产(或股权)托管给你公司;如将来的经营状况出现实质性提升,或你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将把持有江津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资产(或股权)优先转让给你公司,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鉴于该改扩建工程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建成后短期经营效果尚不明确,且港务物流集团对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愿意再次做出上述承诺,同意公司暂不参与投资建设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
关联董事孙万发先生、熊维明先生、黄继先生、张强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示同意,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