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15-05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满觉陇路2号 杭州海华满陇度假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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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季强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张伟良、董事陈国平、董事余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俊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岳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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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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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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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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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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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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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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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5、6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晓丽、韦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晓丽、韦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