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3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对象的责任约束,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经协商,公司拟与北京汇益财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已设立的汇益-通衢润达1号基金)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情况和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基金之投资者、投资者认购金额均已确定且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发生任何变化。其中,陈四平拟认购100万元,吕春卫拟认购7,900万元。
二、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方案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基金将完成募集以足额认购本次发行中基金认购的份额即行封闭并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程序,基金封闭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封闭后不可转让或赎回其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的认购、封闭安排不对本次发行造成不利影响。
三、如果基金于临时开放期未能按约完成募集,或募集完成后未按约进行封闭、或基金投资人违背其锁定期承诺,以至本次发行受到不利影响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认购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认购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自发行人和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与《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发行人执伍份,基金管理人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3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基本情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康裕制药”)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7,000万元人民币,对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康裕”)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康裕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7,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和被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468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葛萌芽;主营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康裕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11,163.51万元,负债总额为48,330.46万元,净资产为62,833.05万元,净利润为7,345.28万元。
2、被投资主体: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舒理建;主营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康裕制药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安徽康裕的资产总额为42,552.77万元,负债总额为34,551.46万元,净资产为8,002.31万元,净利润为-1,387.48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康裕制药的自有资金,增资主要用于补充安徽康裕的资本金,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