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田园林”或“丁方”)与四川省林业生态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生态旅游协会(以下简称“乙方”)及四川联合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控”或“丙方”)于2015年6月12日下午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及四川金控旅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
四川省林业生态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是由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共同组成的全省生态旅游行业的联合管理部门,是全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部门。
(二)乙方
四川省生态旅游协会是省林业厅主管、省旅游局指导的旨在促进全省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社团组织。
(三)丙方
四川联合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1幢5楼
法定代表人:柏瑞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进出口业;蔬菜及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的种植;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农业园艺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租赁业;塑料制品、陶瓷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
本公司与以上三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共同商定由联合金控、麦田园林与其他机构出资组建“四川金控旅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2、由甲方指定的四川省生态旅游协会与四川金控旅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分3-5期发行,首期10亿元。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二)合作方式:
双方原则上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合作:
甲方指定乙方(生态旅游协会)作为基金的联合发起人并协调省财政、地方财政、政府平台(国资)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购拟设立首期基金20%份额(即2亿人民币)。
通过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等渠道收集项目资源,注入基金项目资源库,保证项目真实可靠。
丙方与丁方作为基金的联合发起人和普通合伙人之一,承担下述责任:
1、作为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设立总体方案的完善,负责牵头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并保证资本金到位;
2、主要负责基金拟投“项目资源库”的建立;
3、在劣后投资到位后承担拟设首期基金剩余有限合伙人份额(即8亿)的募集责任;其中首期基金剩余有限合伙人份额的50%在2015年12月30日前资金到位,保证基金在半年内达到募集成立的要求。
4、募集的与甲方协调的劣后投资人共同承担优先级投资人资本金的保全责任。
5、组建专业团队完成对项目的评估和项目监管,保证基金安全和项目的规范运作。
(三)基金管理机构
由丙方和丁方共同发起设立四川金控旅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按监管规定设立相关基金决策机构,承担基金投资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中甲方和乙方的具体参与方式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四)合作进度安排
各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即组建联合工作小组,加快相关工作进度。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同意互为本合作内容唯一合作伙伴,在规定时间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成立,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六)批准、授权和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加盖公章并签字之日生效。
四、本协议签署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有利于公司在生态产业领域获取优质项目,是公司园林业务开展创新投融资模式的有益探索。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合作意向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本协议最终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涉及的生态产业基金总规模为预估数,具体基金规模、期限及合作模式等以具体的基金认购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的投资领域、投资进度、市场前景、投资收益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若涉及公司后续的投资事宜,公司将按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四川)生态旅游产业基金及四川金控旅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