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499号),并于201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函中2.5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对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5亿元其他应收款是以沪房地浦字(2010)第2335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该地块现已拍卖,拍卖款为29,250万元,土地拍卖过程可能涉及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金。按照税法规定,上述税金应当由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对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回复意见:拍卖款中除土地使用税外,剩余款项应优先支付我公司理财款项,其余税金不应在拍卖款中扣除,如按上海市税务局回复意见执行,我公司可全额收回理财款项,不存在坏账损失。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浦东新区税务局根据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定,要求所有税款入库后才开具契税发票,但并不要求上述税金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于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暂无力缴纳该部分税款,导致过户手续无法进行。上述税金最大化估计总额为20662.96万元,如果该款项在拍卖款中扣除,将形成我公司对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无担保债权,基于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状况,该垫付税金很难收回。按此方案扣除税金和相关费用,预计可收回款项金额为8285.04万元。
本公司预计可收回款项金额在上述8,285.04万元至25,000万元区间内均可能发生,且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区间范围的中间值,即可收回款项的上限和下限金额的平均数16,642.52万元确定,则该笔其他应收款期末坏账准备金额8,357.48万元,扣除该笔其他应收款的期初坏账准备金额5,000万元,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3,357.48万元。
公司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为预计无法收回款项的最佳估计数,会计师认为公司坏账准备测试依据充分,计算过程合理。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