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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任职资格
    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5-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2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任职资格

      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吴宗敏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530号)。中国保监会已核准了吴宗敏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2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

      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优先股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

      投资金额:两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32,000,000,000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产配置状况,提高长期投资收益水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0,000,000,000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分别认购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发展基金”)计划增发的优先股股份300亿股、20亿股,并于2015年6月13日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他投资人共同签署了《出资人协议》,自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控股子公司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等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在充分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两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铁路发展基金优先股股权投资项目的议案》,拟运用保险责任准备金认购此次铁路发展基金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

      两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参与铁路发展基金优先股股权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履行监管报告程序。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两家控股子公司已对铁路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铁路发展基金2014年9月正式成立,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达到1,882亿元,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主要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铁路建设项目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及相关服务。

      2015年,铁路发展基金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总规模为1250亿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550亿股,以非公开方式向社会投资人发行优先股700亿股。

      根据铁路发展基金此次增资的竞价结果及《出资人协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分别认购铁路发展基金此次增发的优先股300亿股、20亿股,占其增发后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8.36%、2.56%。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4月3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52号文批复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方案。2014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发改基础[2014]1433号)。根据上述政策文件及出资人协议,铁路发展基金本次发行优先股股份,期限为15年,在该期限内中国铁路总公司保证优先股股东每年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固定回报,期限届满时,中国铁路总公司按照原始投资额(票面金额)以现金方式回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份,同时及时、足额支付应付优先股回报。

      出资各方应于铁路发展基金确定的首次出资缴款日将首次出资汇入铁路发展基金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出资于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按铁路发展基金出资资金到位计划按比例缴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属于两家控股子公司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为,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情况

      本次投资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行业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为深入了解该项投资的可行性,公司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法律和财务的尽职调查。基于现有的材料、数据和压力测试分析,公司认为该项投资总体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