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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5-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04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王永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永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永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永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5—04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5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6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王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同意提名兰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兰新华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公司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兰新华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兰新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与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兰新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兰新华先生简历:

      第一师阿拉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男,土家族,1962 年 10 月出生,1978 年 9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一师 8 团 1 连见习会计、畜牧公司见习会计、饲料加工厂见习会计、财务科主办会计、劳资科会计、财务科科长,农一师财务局主任科员、财务局副局长,师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农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局长。2012 年 8 月至今任第一师阿拉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 04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6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1.9%股份的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6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王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经向董事会提交辞呈,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现提名兰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已经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议案9已经公司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