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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 临2015-016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2时30分

      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义井东街20号 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

      2015年6月16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太化股份公司五楼会议室

      7、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3日

      至201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议案》中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说明: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大会表决办法和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义井东街20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义井东街20号太化股份公司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51——5638116 5638036

      传 真:0351——5638066

      联 系 人: 陈永新 李丽影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

      邮政编码:03002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流程如下:

      一、 投票日期:2015年6月23日,投票时间为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1个

      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表决方法

      如需对这一提案事项进行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买入

      四、投票举例

      1、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这一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