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5年6月17日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冬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冬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冬梅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陈冬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冬梅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对陈冬梅女士担任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先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陈先保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陈冬梅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任陈先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陈先保先生个人简历
陈先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陈先保先生为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合肥市工商联主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会长,并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安徽省劳动模范、合肥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在《食品科学》、《粮油食品科技》、《创新与思考》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1982年7月-1995年5月在安徽省糖业烟酒公司工作,曾先后担任副科长、技术开发部主任、科长等职;1998年2月-2001年8月任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8月-2006年10月任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0月-2007年6月任华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安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6月-2008年6月任华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安洽公司董事长;2008年6月-2011年7月任华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洽洽食品董事长;2011年7月-2013年1月任华泰集团董事长,洽洽食品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华泰集团董事长。截止公告日,陈先保先生通过华泰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86.47万股,其与陈冬梅董事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先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