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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5-02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已于2014年8月底辞职,在公司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之前,其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亿元短期融资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5-021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5-022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5-02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1.5亿元短期融资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内容: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于2015年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共计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1.5亿元安排给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

    2、本协议中嘉实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3.76%,与本公司购成关联交易。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嘉实集团于2015年6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共计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嘉实集团为本公司提供1.5亿元的嘉实集团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为4.69%,还本付息期为1年,公司按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比例分摊部分发行承销费用和评级费用。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嘉实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的股权比例为93.76%,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立东先生、卢卫伟先生、林坚先生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并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行了披露。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 嘉实集团

    注册地址:嘉兴市禾兴南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冯水祥;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所属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嘉实集团持有民丰集团股权比例为93.76%,民丰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4.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嘉实集团于2015年6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共计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嘉实集团为本公司提供1.5亿元的嘉实集团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嘉实集团于公司签订了《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内部使用协议》,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1年。

    2、使用利率

    该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4.69%,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一次还本付息。

    3、费用的承担

    公司按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比例分摊部分发行承销费用和评级费用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计划,本期短融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1.5亿元安排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就有关资金使用和归还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发行本期短融共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1.5亿元归乙方使用,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

    2、乙方需按照上述使用资金额度占甲方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比例分摊部分发行承销费用和评级费用。

    3、本期募集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分配给乙方的1.5亿元资金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同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费用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4、本期短融资金的还本付息期限为壹年,自实际挂牌发行之日起算,年利率为 4.69 %。乙方应在期限届满十个工作日前将本金1.5亿元及相应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足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还本付息。

    5、双方基于本协议发生的资金往来结算凭证、税费承担,按照有关财务及税务规定执行。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对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民丰集团总股本的93.76%,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3、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内部使用协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15-02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日

    至2015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亿元短期融资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5年6月18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235民丰特纸2015/6/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姚名欢 韩钧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亿元短期融资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