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15年6月19日起参与众禄基金开展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由众禄基金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
2、活动时间
上述基金自2015年6月19日起享有费率优惠,结束时间以众禄基金页面展示或相关公告为准,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具体内容
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www.zlfund.cn)申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4、重要提示
(1)本公司管理的各基金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众禄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众禄基金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众禄基金网站(www.zlfund.cn)的最新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代任)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经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41号文予以注册,并已于2015年6月1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经统计,截至目前,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其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并同时满足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约定的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5年6月19日止,并自2015年6月23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11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 年6月15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证券代码:601989)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