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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1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1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针对上述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8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7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8,18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139,358.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858,825.25 元。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1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提前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10,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万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此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万里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万里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