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弘药业”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中银国际”)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56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6月17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其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301.93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6月18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1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高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6月16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确认:11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申购资金为1,172,409.60万元,申购数量为86,080万股。
其中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因托管行限制放弃配售,上述6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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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上述6个配售对象的申购量,本次发行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情况为:1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3个配售对象合计申购84,160万股,申购资金1,146,259.20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其中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为1,301.93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1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过程
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6万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84,160万股,认购倍数184.56倍。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发行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本次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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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配售比例不低于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且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事先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零股106股根据零股处理原则配售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获配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40%,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的获配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20%。
综上,本次网下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事先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
四、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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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事先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零股106股根据零股处理原则配售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2015年6月19日(T+2日)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电话:(010) 66578998 、6657899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