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15-020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1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述决议,2015年6月17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或“发行人”)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理财宝182天期V18号)》,运用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前,公司已累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肆亿陆仟万元;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壹亿肆仟万元,总投资额未超过陆亿元授权额度。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82天期第18号(代码S59883)。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
3、产品期限:182天。
4、募集资金用途:该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5、投资收益支付: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75%。海通证券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6、赎回和提前终止:公司在产品期限内不可提前终止或赎回。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该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在到期前无法变现,导致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
3、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 流动性风险:海通证券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2) 信用风险:发行人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在最不利情况下,该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产品合同约定偿付;
4、政策法律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该产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该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该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公司与海通证券无关联关系。
四、防范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针对操作人员风险,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实现投资审批、资金出入账、申购赎回操作的分离,同时由专人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密码并定期修改。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与浦发银行徐汇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运用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4月18日,公告编号:2014-016。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与浦发银行徐汇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运用伍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4月22日,公告编号:2014-018。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与浦发银行徐汇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运用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5月23日,公告编号:2014-020。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4102S期)》,运用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6月14日,公告编号:2014-021。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与浦发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运用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9月12日,公告编号:2014-023。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与浦发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运用伍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1日,公告编号:2014-024。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4196S期)》,运用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5日,公告编号:2014-025。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4220S期)》,运用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1日,公告编号:2014-027。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下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4239S期)》,运用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4年12月17日,公告编号:2014-028。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5M03008期)》,运用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5年3月12日,公告编号:2015-003。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5M01014期)》,运用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5年4月23日,公告编号:2015-015。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赢家WG15055S期)》,运用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5年4月28日,公告编号:2015-017。
13、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理财宝182天期V13号)》,运用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5年5月22日,公告编号:2015-018。
14、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理财宝182天期V14号)》,运用贰仟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公告日期2015年5月28日,公告编号:2015-019。
上述公告刊载于相应日期的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公司投资标的为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与证券投资相比风险可控。另外,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3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2015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