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8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春良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2,31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66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2,08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28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21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4 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6 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7 限售期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9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11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收购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22,317,83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7,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