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41 证券简称: 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债券代码: 122277 债券简称: 13华域01
122278 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背景介绍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公司”)与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森自控”)开展全球汽车内饰业务重组的议案》,目前,双方已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设立江森自控汽车内饰(上海)有限公司(正拟更名为“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内饰公司”),用于实施本次重组。根据约定,延锋公司拟将下属的53家生产(含研发)基地纳入新内饰公司,江森自控拟将下属的40家生产(含研发)基地纳入新内饰公司。双方采用股权注入、资产注入等方式,将上述各自拟注入资产(或企业股权)等分批、分步纳入新内饰公司,最终延锋公司和江森自控将分别持有新内饰公司70%和30%股权。上述重组工作预计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
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有序推进上述重组工作,满足未来新内饰公司全球经营资金需求,保证纳入新内饰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促进新内饰公司加快形成全球配套供货能力和国际经营能力,2015年6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新内饰公司为其所属企业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8亿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延锋公司及新内饰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具体实施中,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新内饰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8亿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延锋公司及新内饰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该议案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及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1)延锋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柳州路399号;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用于汽车、卡车和摩托车的塑料和装潢产品,以及模具、冲压件、标准紧固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为107,895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5 年 3月 31 日,延锋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32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3亿元;2015年1-3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6.8亿元(未经审计)。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新内饰公司,是延锋公司和江森自控基于全球内饰业务重组需要,于2014年设立的投资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786室;公司经营范围为机动车辆的驾驶舱模块、仪表板、门板、控制台模块、副仪表板、车顶储物盒、遮阳板、顶篷、出风口和调风器以及其他内饰组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产产品,同类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注册资本为71,425.2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5 年 3月 31 日,新内饰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5.13亿元,净资产为5.13亿元(未经审计)。根据延锋公司和江森自控全球汽车内饰业务重组约定,延锋公司和江森自控将最终分别持有其70%和30%股权。
2、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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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拟被担保人将按照重组约定由延锋公司和江森自控分别纳入新内饰公司,成为新内饰公司的子公司,从事汽车内饰及相关业务;2、延锋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拟被担保人提供相应担保;3、上述授信额度非实际新增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
四、公司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系延锋公司及新内饰公司经综合考量其所属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因素后,为支持其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而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所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2、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延锋公司与江森自控全球汽车内饰业务重组的有序推进,能为未来新内饰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保障,更好地促进新内饰公司加快形成全球配套供货能力和国际经营能力。
3、上述担保事项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内容相违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公司支持其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而提供的必要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中最高额保证项下实际借款余额累计为249.48万美元和6,000万泰铢(不含本次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