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路演回放
  • A7:数据·图表
  • A8:路演回放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实施公告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股票
    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6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B1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5版:信息披露
    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实施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股票
    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5-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8日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15:00~6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张大德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86,953,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1,156,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797,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083,801,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173,8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4,4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6%;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74%;弃权173,8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083,799,3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176,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2,2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6,0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083,798,3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78,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176,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1,2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8,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6,0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5,083,766,0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85,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201,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58,9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08%;反对2,985,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8%;弃权201,3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4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关于预测公司201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17,667,321股)、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630,785,792股)、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61,494,871股)、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02,013,022股)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28,946,141股)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42,891,2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7,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1,2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7,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5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4,154,852,2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81.68%;反对931,92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8.32%;弃权177,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1,2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7,0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083,798,3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78,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176,0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91,2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15%;反对2,978,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176,0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083,766,0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4%;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6%;弃权209,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42,858,9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3.08%;反对2,977,6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6.47%;弃权209,3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4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曼珍 周旭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