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
(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有关事宜的通知》(宁财(库)[2015]50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6月23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59%,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每年6月16日、12月16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5年6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5年6月23日起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5宁夏04”,证券代码为“130231”,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23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