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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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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08:30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核对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5.65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9,53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号临2015—05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和文件;

      (3)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4)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5)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下属子公司的增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如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0)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1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具体负责实施和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核对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5.65元/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9,53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订为: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在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并在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603118 股票简称:共进股份 编号:临2015-05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5日起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6月12日连续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6月4日披露的2015-045 号公告、2015年6月11日披露的2015-047号公告)

      自股票停牌后,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筹划和沟通,并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1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5 年3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共进股份”)共募集资金1次:2015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7,500万股A股股票。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6,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000.00元后余款860,400,000.00元于 2015年 2 月 13 日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开设的验资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14,15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6,242,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5】第1009号《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的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初始存放金额为846,242,000.00元,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589,307,724.42元,其中本金余额为587,763,601.28元、利息余额为1,544,123.14元。

      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2015年3月31日存放情况如下:

      ■

      注:

      1、截至2015年3月31日,共进股份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均为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暂未确定用途。

      2、截至2015年3月31日,太仓同维在中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专户余额119,720,500.00元,将全部用于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截至2015年3月31日,太仓同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专户余额168,043,101.28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专户余额150,00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专户余额150,000,000.00元,将全部用于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61,489.64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同维”)增资,由太仓同维将募集资金用于“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62,828.7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44,213.62万元尚未完成置换。

      截至 2015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勤信专字【2015】第1092号”专项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5、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84,624.2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847.84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519.48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8,615.08万元,用于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2,713.28万元。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58,930.77万元,其中44,213.62万元待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太仓同维已于2015年4月1日、2日完成置换;计划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后续投入10,813.91万元、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续投入3,748.83万元;余额154.41万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暂未确定用途。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增加了公司宽带通讯终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带来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加。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销基本平衡,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对总产量的贡献计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效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平均产能利用率)/总产量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预算投资期为两年,预算投资效益:投资第1年收益3,317.46万元,第2年完成全部投资,收益10,440.70万元,第3年及以后年度为达产期,每年收益14,113.24万元。公司2012年4月开始以自有资金投入进行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未按预期取得,项目投资期延长,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5年10月,按2015年10月以后为达产期计算承诺效益:2013年11-12月收益552.91万元,2014年度收益4,504.67万元,2015年收益11,052.79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项目投资进度完成78%,未到达产期,尚不能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预算投资期为1年,预算投资效益:投资第1年收益1,170.28万元,第2年及以后年度为达产期,每年收益5,524.83万元。公司2012年4月开始以自有资金投入进行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未按预期取得,项目投资期延长,2014年6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2014年6月以后为达产期计算承诺效益:2013年7-12月收益585.14万元;2014年1-6月收益585.14万元、2014年7-12月收益2,762.42万元;2015年1-3月收益1,381.21万元。该项目达产后(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实际取得效益4,203.13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6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五楼B座百盈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6日

      至2015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5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登载的公告及公司即将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五楼B座共进股份证券与公共关系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五楼B座共进股份证券与公共关系事务部

      4、邮政编码:518000

      5、会议联系人:贺依朦 李艳

      6、电话:0755-26859219

      7、传真:0755-26021338

      8、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6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公司在2015年5月29日进行了现金分红,扣除期间分红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55.6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4、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59,531.66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级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家庭系统产业化项目”、“可大规模集成智能生物传感器研发项目”、“生物大数据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发行预案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ongjin Electronics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B116、B118; B201-B213;A311-313;B411-413;BF08-09;B115;B401-403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大维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共进股份

      股票代码:603118

      联系电话:0755-26859219

      传 真:0755-26021338

      公司网址:www.twsz.com

      电子信箱:investor@twsz.com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宽带通讯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市场对宽带通讯终端功能和接入速度的要求不断提升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宽带网络在加速信息交流、推动经济发展、改变经济形态和人们生活方式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经济、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宽带接入用户数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人们对更高带宽、更多功能、人机交互更加方便自然的宽带通讯终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VDSL2、10G-PON、G.FAST 、1G PLC、高速Cable-Modem等新一代宽带通讯终端新产品不断涌现,推动宽带通讯终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此外,由于宽带通讯终端产品不断朝着高带宽、多功能、集成化的方向发展,产品升级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人工成本的持续增长,对生产厂商的精密制造能力、品质控制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和柔性化改造成为公司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保障产品品质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为‘互联网+’行动提供有力支撑,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培育发展新动能”、“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推进光纤到户和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建设”。随后各大电信运营商均提出了继续加快和完善宽带通讯网络建设、进一步宽带提速的各项举措,宽带通讯终端再次迎来大规模更新升级的产业机会,公司将抓住本次产业更新升级的机遇,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各种优势,继续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研发为驱动,加快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继续提高产品生产能力和扩大业务规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2、政府大力推动“互联网+”新经济形态的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相关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将呈爆发式增长

      当今社会是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大拓宽了互联网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互联网不再是简单的消费品,而是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民生、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网络技术运用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互联网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将呈爆发式增长,给互联网相关行业中企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3、公司向互联网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公司2005年进入通讯行业,多年来以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和技术为核心对通信及相关行业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开发,在互联网通讯技术、通讯类产品智能化制造技术、智慧家居网产品和系统集成技术、微机电系统制造技术、智能传感器技术等领域有了丰富的技术积累,并取得了70多项发明专利,公司向互联网应用领域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地位也大幅度提升,公司拟通过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以保持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级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家庭系统产业化项目”、“可大规模集成智能生物传感器研发项目”、“ 生物大数据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宽带通讯终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公司向互联网应用领域拓展的进程,为公司在智慧家庭领域、大数据个性化服务领域、智能生物传感器领域的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三、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不低于5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9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5.65元/股(已扣除期间现金分红因素的影响)。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9,53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部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转B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