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15-028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承担还款金额:人民币526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于2015年6月8日发布“债权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债权转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临15-024号公告。
2015年6月11日,天津磁卡与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海南海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卡”)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了《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临15-027号公告。
2015年6月18日,天津磁卡收到津融集团《通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我司已经合法受让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持有的基于“最高院(2010)民提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对海南海卡有限公司的债权,天津磁卡承担该判决书判定的担保责任。据此贵我三方于2015年6月11日就上述债权签订了《和解协议》的履行结果特此通知:
1、截止2015年6月18日,我公司已经足额收到5260万元款项;
2、剩余39,381,795.9元利息的债务及相应担保责任免除;
3、我司与你方两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了解,再无其他纠纷。
二、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根据“最高院(2010)民提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定,我公司已对该担保事项计提了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金和利息计提83,568,786.11元。我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公司预计可获得30,968,786元收益,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日,天津磁卡与海南海卡、津融集团的债权债务已终结。
三、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2、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