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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09版)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康得新(002450)的发行主体于2014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7号,主要内容如下:发行主体201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发行主体存在财务基础薄弱、成本核算粗放、库存管理薄弱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研究发展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股票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并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该责令整改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股票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2015年第1季度及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自合同生效之日(2006年11月9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

      注:1、图示日期为2006年11月9日至2015年3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

      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

      ■

      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

      上述费率为2008年6月2日开始的调整后的费率,详见2008年5月20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股票基金交易手续费费率的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实际执行的申购、赎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基金申购费用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

      (1)前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后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自2007年9月1日起暂停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和转换入业务。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重新开放后端模式的申购和转换入业务时,将在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基金的转换费

      本公司已开通了长信增利动态股票基金(前端代码:519993)与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基金(前端代码:519995)、长信银利精选股票基金(前端代码:519997)、长信利丰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基金、长信内需股票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长信改革红利混合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基金和长信新混合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长信增利动态股票基金(后端代码:519992)可转换转入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2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10年4月23日起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b、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2)本基金自2007年9月1日起暂停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和转换入业务。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重新开放后端模式的申购和转换入业务时,将在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及员工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联系人、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4、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添加新开通的可转换的基金情况;

      5、在“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相应信息;

      6、在“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应的信息;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次更新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