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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5-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74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 上午10:00-11:00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5 年 6 月 18日公司发布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临2015-73号)。2015 年 6 月 19日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有效时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投资者问题:请问重组之前,股权有争议,为什么还要重组? 公司回复:此次重组中再资产是为了完成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矿产资源的承诺,大显集团认为股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只是有债务往来,重组合理合法。

      2、投资者问题:你们提到相关自然人提起诉讼,那么应该收到诉讼副本,不存在联系不上相关自然人的情况?

      公司回复:公司相关诉讼事项是大显集团的事宜,与上市公司无关。相关自然人情况网上已有披露,并已被批准逮捕,目前在看守所关押,委托律师需要当面确认大显集团与双方相关诉讼事项,大显集团认为公司与其不存在债务纠纷。尚需律师当面确认,以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投资者问题:从上市公司角度讲,中再公司是理想标的吗?

      公司回复:避免同业竞争,大显集团优先考虑资产标的。

      4、投资者问题:中再存在争议部分权益公司是否在尽力解决?是否有大概时间期限?我相信这个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毕竟对方已被批捕,走法律途径即可。

      公司回复:大显集团正在申请要求提存解决争议,以消除债务关系。

      5、投资者问题:对于未来,大连控股是否有清晰明确的定位?是什么?公司目前是否还在按照董事会按照战略发展意图发展中?中再资源公司是否会择机再次注入上市公司?

      公司回复:公司依然按照战略发展方向,没有改变。尤其公司这次增发后更慎重对待后续发展,也会依然让公司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会不断寻找更优良的资产和项目注入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待中再资源处理好相关事项后,继续注入上市公司。

      6、投资者问题:后续战略发展有什么具体的发展规划?

      公司回复:在中国资本市场最好的发展时期下,公司一定会寻找更优质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大股东与广大股民相同,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发展企业,做最优质的上市公司。

      7、投资者问题:公司在牛市停牌,现在又停止重组,使得广大股东错失牛市。公司考虑广大股东的感受吗?

      公司回复:公司停牌是按照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中国的股市有更好的发展,企业也会有更大的价值,大股东本身更希望中国的股市长久发展,更牛!我们和广大股民是一样的感受,我们相信股市还会有更好的发展!

      由于说明会时间有限,公司对投资者所提问的问题未能全部回复,在此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75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终止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8日审议通过的《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临2015-072)。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向投资者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5-074)。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将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76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5-77号《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另行通知。

      (二)本次股权收购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相关股权收购行为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权收购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拟定以评估价格为准,收购价格确定是谨慎、合理和可行的。公司此次收购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符合公司战略转型中根据实际情况切入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项目计划,能够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77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收购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自然人马余豪、潘利民、周广磊及刘晓萍四人签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协议书》,以30,000万元拟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兴担保”)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三)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另行通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行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概况

      1、马余豪:男,中国国籍,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深成路蓝丰路段西3号1房。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就任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潘利民:女,中国国籍,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杏林街17-1号2-4-1。201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3、周广磊:男,中国国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113号612栋三楼。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4、刘晓萍:女,中国国籍,住址: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55号6-2.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粤8800331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6月28日)。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保兴担保成立于2004年4月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二)股权详细情况

      1、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

      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马余豪、潘利民、周广磊、刘晓萍

      乙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出让标的: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3、交易价格:拟定30,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

      4、价款支付及承诺事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向马余豪、潘利民、周广磊、刘晓萍支付1500万元订金;剩余价款28500万元在股份变更登记完成后5日内付清。马余豪、潘利民、周广磊、刘晓萍保证保兴担保在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并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4、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得到公司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此次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收购深圳市保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符合公司战略转型中根据实际情况切入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项目计划。

      七、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