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重要提示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3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481.323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00%的股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6月18日公布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6月19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6月18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发行公告》中列示的全部95个投资者管理的19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95个投资者管理的19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103,552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30,400万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的约定核查,参与申购的192家配售对象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481.323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00%的股票,即1,00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原则及方法
(一)客户分类的确定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192家合格配售投资者,根据《发行公告》中投资者类别的划分原则,其中A类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108家,B类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38家,C类其他投资者46家。
(二)获配比例的确定
根据最终申购结果,考虑入围投资者的申购数量、类别及配售原则,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价配售委员会审议决定,各类投资者的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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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网下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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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股处理:余股84股按照“剩余零股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申购数量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排位最前的A类配售对象”的原则排序,配售给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本次网下配售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22.0052万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61.00%,不低于40.00%。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投资者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六、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3,661.00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915.00万元、会计师费用286.79万元、律师费用124.34万元、评估费用10.00万元、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24.87万元。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058771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