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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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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艾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4

      湖南艾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肆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6月22日下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当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兵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肆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66.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暂时闲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划拨募集资金12,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余额为862,665,384.92 元,近期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8日

      至201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贺喜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 传真:0737-6183891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