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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78版)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7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朱其龙

      电话:86-25-58587112

      传真:86-25-58588273

      客服热线: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联系人:钱巍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网站: www.scfund.com.cn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负责人:陶修明

      电话:010-66523388

      传真:010-66523399

      经办律师:王勇、余红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谈建忠 魏娜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及量化分析,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5、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

      7、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8、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在此框架之下,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

      在资产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采取如下的资产配置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在类别资产配置阶段,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

      (1)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

      (2)根据前面形成的利率预期调整基金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并在债券资产和回购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3)合理科学有效地管理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具体地说,类别资产配置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率预期策略:因为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的期限和品种配置。

      2)平均剩余期限控制策略:根据对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期短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和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以锁定较高的收益水平。

      3)现金流管理策略: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本基金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流动性指标、收益率水平和风险参数,确定同类资产中不同品种的配置比例关系,在保证投资组合高流动性和低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组合收益率。

      (1)对于债券回购,主要包括套利策略、滚动配置策略、时机选择策略等。

      1)套利策略: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跨市场套利是指根据短期金融工具在各个细分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比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以通过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或在银行间市场融资、交易所市场融券而实现跨市场套利;跨期限套利是指在满足货币基金投资平均剩余期限的条件下,较短期回购利率低于较长期回购利率时,在既定的变现率水平下,可通过增加较长期回购的配置比例,或进行较短期融资、较长期融券而实现跨期限套利。

      2)滚动配置策略: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例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可每天进行等量配置,而提高配置在回购协议上的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3)时机选择策略:大盘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的失衡,从而推高回购利率。这种失衡会带来一定市场机会。

      (2)对于短期债券和央行票据,主要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

      1)收益率曲线策略: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收益率曲线策略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在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整体调整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比较不同的投资策略,例如分析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市场收益。

      2)收益率利差策略:利差策略是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从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比例的方法。例如,国债与非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在经济下滑时会增大,而在经济增长时将会缩小;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之间,如果预期利率上升,利率波动性减小,利差将缩小。

      3、品种选择方法

      根据上述资产配置要求,积极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适合投资的品种。通过分析各个具体金融产品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进行证券选择,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证券作为投资对象。

      具体而言,品种选择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符合前述资产配置策略;

      (2)寻求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寻求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包括VAR和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5)符合降低积极管理风险的要求;

      (6)优先选择双边报价商报价债券列表中的债券;

      (7)优先选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品种。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七日通知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较稳收益及高流动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与七日通知存款的特征较为接近,且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具有透明、权威的特点,鉴于此,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基金,也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如有超过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本处的180天已依照基金合同约定调整为按120天予以列示。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本处的180天实际调整为按120天予以分段列示。

      4、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1.00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其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货币市场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东吴货币市场基金A

      ■

      注:统计截至2015年3月31日,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东吴货币市场基金B

      ■

      注:统计截至2015年3月31日,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 东吴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2010年5月1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2010年5月1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

      ■

      注: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3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级降级为A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级升级为B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级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 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披露事项:

      (1) 201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 201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3) 201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元旦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4) 2015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4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5) 201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6) 201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7) 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8) 2015年3月5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9) 2015年3月5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的公告》;

      (10) 2015年3月19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1) 2015年3月21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线代销旗下基金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时间的公告》;

      (12) 2015年3月25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13) 201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14) 201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清明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15) 2015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16) 2015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五一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5年6月24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