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5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5年6月18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中发科技关于聘任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夏军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夏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夏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格。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聘任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决定。
(三)审议通过《中发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继续停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及时复牌。如公司在2015年7月13日之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可取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夏军先生的简历
夏军,男,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02年7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本科专业,2006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在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企业管理部企划管理员、法律事务室法务专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在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兼任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2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6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0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3号公告)。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事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该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全票通过。与会董事一致认为,由于公司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度较大,拟同步引入不超过十家战略投资者,该事项牵涉面广,业务工作量较大,公司尚在与有关各方沟通协调,因此公司无法在2015年6月24日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
2、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全票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继续停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及时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程
1、2015年6月2日,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披露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0号公告),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了10个交易日。
2、2015年6月9日,公司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
3、201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临2015-053号公告),公司正在积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一次延期复牌,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驻意向收购资产方,对其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4、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中发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停牌期间,公司明确了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预计无法在2015年6月24日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且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继续停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及时复牌。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方案
经公司初步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方案为:
1、公司拟采取定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发展现有主营业务、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2、本次发行对象拟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适当引入外部的战略投资者;
3、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模具产业拓展、收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资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收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资产目前筹划的意向是全部收购第三方资产,但未来不排除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资产的可能。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可以获得产业发展资金,增强公司现金流状况,并进入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提高经营业绩;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通过资本纽带整合优质资源,完善产业布局,加速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和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目前,公司仍在与主要投资者就投资合作等事宜进行积极协商,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沟通谈判工作仍在进行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着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快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方案。
五、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再延期复牌2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13日期间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上述停牌期间将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60天,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仍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7月13日之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可取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申请继续停牌天数的具体原因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模具产业拓展、收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资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对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要进行审计、评估,由于所涉及的多个拟收购资产情况较为复杂,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部分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初步收购协议尚处在协商、谈判阶段,交易双方尚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且部分被收购资产也需要履行其对应的内外部审批或核准程序,收购协商谈判所需时间较长;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较大,拟同步引入部分战略投资者,该事项牵涉面广,业务工作量较大,公司需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发行的具体方案还在进一步讨论中。
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仍在进一步讨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我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3日
至2015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审议议案将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5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和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
邮编:244000
电话:0562-2627520
传真:0562-2627555
联系人:夏军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