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57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槐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洪尧园林总经理张国英借款1000万元,借款利率参照张国英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万股质押给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月利率17%。收取,借款期限一年。
详情见刊登于2015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58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尧园林”)正在积极拓展工程业务,因拓展业务需要大量流动资金,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融资较为艰难,洪尧园林决定向洪尧园林总经理、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1000万元,借款利率参照张国英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万股质押给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月利率17%。收取,借款期限一年。
2、张国英为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张国英支付的借款利息费预计金额为204万元。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张国英回避表决,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国英,女,1965年7月生。1994年1月至2003年4月在昆明从事苗圃个体户经营;200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2015年1月任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944,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9%。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同时张国英还是洪尧园林的总经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向张国英发行11,944,260股股份并支付3000万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洪尧园林35%股权,同时张国英、徐洪尧承诺洪尧园林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洪尧园林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不低于4,500万元、5,850万元、7,605万元和9,710万元。若未实现上述承诺,徐洪尧、张国英将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选择全部以股份或全部以现金的形式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项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1000万元,借款利息按张国英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万股质押给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月利率17%。收取,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照以上约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04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张国英为洪尧园林提供借款,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洪尧园林资金压力。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讨论。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借款利率参照张国英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万股质押给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月利率17%。收取。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国英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