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信息披露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年6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7版:信息披露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6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6月30(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6、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绿新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一年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上述第3-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4-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审议通过,上述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上海绿新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绿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累计投票制议案除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

      (3)议案1至议案15,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议案16至议案17,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选举董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7,选举股东监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相应的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

      (5)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申请数字证书需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2)邮 编:200331

      (3)联系电话:021-66278702

      (4)指定传真:021-66278702

      (5)联 系 人:张晓东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