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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15】128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本基金目前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2015年6月29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发行时间为1天。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通常可于T+2日后(包括该日)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咨询购买事宜。

      17、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到基金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8、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9、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代码:001578)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网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190

      联系人:程姣姣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发行时间为1天。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1: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计算举例

      例1:某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0.6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60%)=298,210.74元

      认购费用=300,000-298,210.74=1789.26元

      认购份额=(298,210.74+30)/1.00=298,240.74份

      即: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298,240.74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5,500,000-1000=5,499,000.00元

      认购份额=(5,499,000+550)/1.00=5,499,5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5,499,550.00份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认购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5)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