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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提示公告
    2015-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1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15年6月23日起发售,并于当日募集结束,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拟于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钢联”恢复收盘价估值的

      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6月1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钢联”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财付通“理财通”申购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公司”) “理财通”平台实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706)

      2、适用对象及渠道

      本次申购费率优惠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通过财付通公司“理财通”平台的有效申购申请。

      二、 优惠费率

      通过财付通公司“理财通”平台申购本基金,活动期间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为零。

      三、优惠活动时间

      1、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9日。

      2、活动结束后,投资者通过财付通公司“理财通”平台申购本基金,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为0.6%。

      四、重要提示

      1、通过财付通公司“理财通”平台提交的本基金申购申请,单笔金额应低于500万元。

      2、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截至2015年7月9日15:00。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次优惠活动时间,并及时公告。

      3、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1、 投资者若开通电话交易,可通过手机或座机拨打400-600-8800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

      2、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六、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申购、赎回、转换及最低账面份额单笔最低要求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降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电话交易平台、理财嘉APP客户端以及淘宝京东店铺办理如下适用基金的首次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赎回最低限额、转换最低限额以及最低账面份额的单笔最低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电话交易平台、理财嘉APP客户端以及淘宝、京东店铺销售的所有非货币型开放式基金(嘉实多元债券B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B基金除外)

      二、 适用业务

      1、 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理财嘉”APP客户端、电话交易平台办理的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以及赎回、转换业务(其中电话交易平台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 投资者于本公司淘宝、京东店铺办理的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三、 网上交易平台、微信交易平台、“理财嘉”APP客户端、电话交易平台具体调整内容

      ■

      ■

      四、 淘宝、京东店铺具体调整内容

      ■

      五、 淘宝、京东店铺业务办理地址

      在“淘宝理财”(网址:http://licai.taobao.com)检索“嘉实基金官方旗舰店”;

      在“京东金融”(网址:http://jr.jd.com)检索“嘉实基金官方旗舰店”。

      六、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适用基金在本公司直销平台的首次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赎回最低限额、转换最低限额以及最低账面份额的单笔最低要求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 若上述适用基金首次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赎回最低限额、转换最低限额或最低账面份额调整前的单笔最低要求低于100元/100份,则本次不参与调整。

      3.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4. 投资者若开通电话交易,可通过手机或座机拨打400-600-8866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查询等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5年第6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6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6月26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5年6月25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5年6月25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6月26日。

      (4)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