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2015-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6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 本公司接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33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68%,下称“宁波嘉源”)通知,宁波嘉源将原质押给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58,830,000股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本公司近日接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9,991,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8%,下称"恒兴力")通知,恒兴力将本公司股份57,50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23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0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恒兴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9,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