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3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2015年6月23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购买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科英华1147万股股份,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中科英华60万股股份,截至2015年6月23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2402万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2.09%。
2015年6月25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林惠玲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管理人,林惠玲女士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B类权益人,并担任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林惠玲女士成为一致行动人,即在处理有关中科英华经营发展且需要经中科英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上、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等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截至2015年6月25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科英华2402万股股份,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中科英华3398万股股份,因此,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科英华可表决股份5800万股,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5.04%,暂为中科英华第一大股东,其未来仍有可能进一步增持中科英华股份。
因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与相关单位筹划针对中科英华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会对中科英华的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且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6日上午开市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工作日披露一次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