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5-02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股票(简称“豫光金铅”,股票代码:600531)已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公告刊登在2015年6月12日和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如下原因,公司拟申请延期复牌: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因地制宜,抓紧制定既符合改革精神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备案制办法,包括备案的方式、内容、时限和材料等。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向提交备案的企业答复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的规定,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需事先向市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在取得项目立项备案批文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方可确定并推进。该事项属事前审核项目,公司正在就项目备案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咨询。目前,公司尚未得到明确回复。
二、公司拥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具有按国家规定可以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的资质。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集中处理、循环利用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因“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多省份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及贮运网点的建设,公司正在就该项目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及如何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等问题向相关环保部门咨询。
上述情况有可能对公司最终发行方案的确定及信息披露产生较大影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延期复牌规定。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于2015年7月3日复牌并公告相关事宜。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加快工作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