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2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B座4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5,954,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414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5,941,3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0.41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9%。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395,266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55,309,39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951,431股,反对3,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2,382,0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公司将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赵琰;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