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9:30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6月1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卢震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概况: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08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10:00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6月1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900,000,000.00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3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5,300,000.00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624,057.4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75,942.54元。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两个项目,其中黄岩年产8万吨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计划金额501,740,000.00元,天津年产5万吨塑料管道投资项目计划金额293,000,000.00元,共计需要投资794,740,000.00元,超募资金63,935,942.54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63,935,942.54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3月31日已经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1月26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3年7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专用账户,并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201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期起不超过12个月。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00万元,截止2014年6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201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公司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00.38万元,截止2015年6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1,600.38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截至2015年6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岩双浦项目投入47,685.97万元(含先期投入并已经置换的6,652.22万元),天津项目投入26,434.41万元(含先期投入并已经置换的6,778.5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4,120.38万元,占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93.26%。
截至2015年6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05.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的规定,经公司2015年6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08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首创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综上,首创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