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4号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7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房有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叶珊瑚监事因事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人员、相关部室人员及见证律师、审计机构、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证券有限公司等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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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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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议案名称:张房有(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曾庆洪(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袁仲荣(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姚一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冯兴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卢飒(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陈茂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吴松(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李平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丁宏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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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付于武(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2议案名称:蓝海林(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议案名称:李舫金(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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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议案名称:梁年昌(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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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议案名称:王苏生(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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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议案名称:高符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吴春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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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议案名称:苏展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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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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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肖东、谢发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45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 、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叶珊瑚先生、王路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叶珊瑚先生、王路女士与经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高符生女士、吴春林先生、苏展鹏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附:简历
叶珊瑚先生:现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兼任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汽中兴(宜昌)汽车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2年起在本集团任职,先后任法律事务部职员、企管部职员、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2009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广州粤隆客车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6月取得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王路女士:现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女职委主任、总部工会主席。本科学历,1992年起在本集团任职,先后任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总经办公关科科员、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总经办公关科科员、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干事、分会委员、分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女职工主任,2005年7月至2012年9月,任本公司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46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7:10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106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房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房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曾庆洪先生、袁仲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任期相同。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张房有先生、曾庆洪先生、袁仲荣先生、冯兴亚先生、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其中张房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苏生先生、李舫金先生、丁宏祥先生;其中王苏生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舫金先生、梁年昌先生、李平一先生;其中李舫金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李舫金先生;其中梁年昌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以上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均为: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续聘曾庆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续聘卢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续聘冯兴亚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续聘卢飒女士、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王丹女士、蒋平先生、区永坚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王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三年。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47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叶珊瑚监事因事请假,授权委托高符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高符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