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贺国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贺国英先生于2015年6月24日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除本次减持外,贺国英先生已2015年6月12日减持公司股份530万股,占总股本的1.52%(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刊登于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截至目前,贺国英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5万股,占总股本的2.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贺国英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435万股,占总股本的32.82%,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贺国英先生于201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除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外,贺国英先生没有作出其他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贺国英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