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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体为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基本说明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比较短,资金利用较为灵活,且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是极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保障本金,产品收益较为稳定。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影公司经营计划正常实施。

      3、使用适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6月27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苏州金莱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苏州金莱克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碧云泉净水系统有限公司、苏州艾思玛特机器人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609,000万元整(大写:陆拾亿玖仟万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学军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起始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凤委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凤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起始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6月 27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能够提供保本、低风险承诺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适度的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月 27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辽宁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42-7,9#6门

      4、拟定经营范围:销售总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优化管理、整组提效、降低营运成本,扩大产品销售。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设立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 03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新区向阳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3日

      至2015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新区向阳路1号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传真:0512-68252408转909

      邮编:21500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对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董事会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顾迅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顾迅洪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该辞呈即日生效。辞呈生效后,顾迅洪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现更正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董事会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顾迅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顾迅洪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该辞呈即日生效。辞呈生效后,顾迅洪先生将不在公司董事会担任任何职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