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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家审计署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所涉及本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2015-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9

      关于国家审计署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所涉及本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署于2014年内对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粮集团)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中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作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相关审计。公司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购项目方面问题

      2006年至2013年,公司部分收购项目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审核备案环节出现程序瑕疵,未能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存在未取得经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下进行收购的情形。

      相关说明及整改情况:上述收购项目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交易事项的审议标准的,均已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相关规定,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合同签署等各环节的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避免因流程不当产生的投资风险。

      二、关于物业租赁方面问题

      2010年l 月至2014年5月,公司下属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将3.56万平方米厂房以低于《深圳市2010年至2014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中规定的租金对外出租。

      相关说明及整改情况:上述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6区,宝城26区于2004年8月经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被列入宝安区旧城改造计划。2007年深圳中洲宝华置业有限公司成为该区域旧城改造的开发主体,之后该地块进入拆迁阶段。根据拆迁谈判进度,搬迁补偿协议的签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三联公司将该物业在拆迁前以低于《深圳市2010年至2014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中规定的租金价格出租给深圳市宝深宝实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临时场地使用协议。公司已于2014年5月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与深圳中洲宝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目前上述厂房已移交给深圳中洲宝华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将在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物业出租将充分参照当地政府指导价,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公允、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问题

      2011 年至2013年,公司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存在瑕疵,未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

      相关说明及整改情况:公司经营中的招标、采购行为基本均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个别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程序瑕疵或把关不严引起的无资质单位挂靠、分包情况。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梳理好配套流程指引,细化各个管理环节,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督。

      截至目前,公司对此次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流程。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已公布的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本次审计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公司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以上审计情况详情请参见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于2015年6月28日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