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投资人节省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拟将本公司2014年12月25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时间的公告》中所述的“微钱宝”交易费率优惠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微钱宝”账户进行基金赎回转申购交易,申购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产品,可享受基金申购费0折优惠(从现行的4折调整为0折),即免收基金申购费。
2、网上直销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电子直销优惠费率一览表》。各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3、“微钱宝”账户对应的基金产品为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对应基金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9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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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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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已于2015年6月25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0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1.149%,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1.389%。
(2)投资者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5年6月24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5年第6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5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赎回开放日及2015年第7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5年6月2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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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已于2015年6月25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29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1.780%,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2.020%。
(2)投资者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5年6月24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5年第6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5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6期赎回开放日及2015年第7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5年6月2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