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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不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总监授权下,根据基金经理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MSCI 中国A股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指数,由全球著名的指数供应商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MSCI)提供,MSCI中国A股指数是MSCI全球可投资市场指数(GIMI)系列的组成部分,采用与MSCI全球指数一致的编制方法。选择该指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理由:MSCI 有完善的国际通用的行业分类体系以及行业指数体系;MSCI已经形成系列的中国指数;MSCI中国A股指数具有国际性,更方便海外投资者理解基金的业绩;MSCI中国A股指数有很好的行业代表性。
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该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自2003年1月2日起对外发布,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代码为000012。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6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期末”)。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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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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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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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并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者空头套期保值。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广发证券(000776)于2015年1月16日被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称公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发行H股有望提升公司资本实力,雄厚的资本实力将使公司在创新业务中较为受益,助力公司的国际化有序推进,公司各项业务能力突出,资质优异。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南方航空(600029)于2014年12月31日公告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副总经理陈港、公司运行总监田晓东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再次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公司副总经理周岳海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国际油价的大幅下跌将给公司带来明显的业绩弹性,并且随着行业供给放缓而行业需求的稳步提升,公司也有望从中受益。此外,随着2014年12月12日广东新设自贸区获批,公司作为广东地区的主要基地航空,也将从中受益。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葛洲坝(600068)于2015年2月12日公告称,2015年2月3日广西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2015年春节全区建筑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12号)》,对公司点名通报批评,并暂停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一个月。为了消除该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接到通报后,公司已经成立工作组,赴现场督导贵港市同济大桥项目部按照广西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公司将吸取此事件的教训,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加强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是国资委旗下规模相对较小的央企,未来有望继续推进以混合所有制为核心的改革措施,在细分行业加大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的兼并重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做大公司规模。此外,公司凭借优秀的施工技艺和成本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未来有望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所带来的巨大机会。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华泰证券(601688)于2015年4月7日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2015年第一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采取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2014年净利润翻倍增长,且多项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2015年有望在H股发行募资的助力下开展大量创新业务,进一步发展。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六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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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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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1月16日至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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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 增加了简伟信(Vincent Camerlynck)先生、刘颂先生、张馨先生、俞涛先生的简历。
2.更新了张文伟先生、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的简历。
3.删除了田仁灿先生、高勇前先生、谢志刚先生的简历。
4.更新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的信息。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二、“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和“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五、“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注册资本信息。
六、“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六)资讯服务”和 “(八)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的内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